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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三排放的汽车还能上户吗?

新闻导读: 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 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 放,保护消费者权益,我部定于2014 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 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柴油 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
本文章发表于:湖北俊浩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作者:专用汽车 发布时间:2014-0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4年 第27号(原文)

    为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 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汽车尾气排 放,保护消费者权益,我部定于2014 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于国家第三阶段 汽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柴油 车产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请各生产企业积极做好产品排放升级生产准备,合理安排国三柴油车产品库存销售,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2014年4月14日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厂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27号文,政策解读很明确透出以下信息:

一、国三公告2014年12月31号全部取消

    工信部2014年第27号公告,适用于国三柴油车产品《公告》将于2014年12月31日全部废止,2015年1月1日起国三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柴油重卡喊了多年却又延期了多年的国四时代,如今真的来了。同时它也意味着国三柴油车的“死刑执行期”已定。

二、国三有大限已定,不再延期

    不同早期要求执行国四的通知,本次公告直接宣布了国三12月31日正式终止日期。这让国三、国四各地不同执行时期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三、国三公告将废止,用户将无法上户

    国三公告将全部被废止,意味着自2015年1月1日起,国三的整车合格证将成为废纸,公安机关不再办理国三柴油车的登记上户。

四、厂家做好准备,到期不得再销售

    所有库存的国三车辆将在2014年12月31日前消化完毕,2015年1月1日起,国三车将不允许销售。

    现在我国还有少数二线城市,国三的一些吸污车、吸粪车、高压清洗车、垃圾车等还是可以上户的,所以在国家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抓紧购车,尽量减少购车成本。